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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确保药品安全

发布:2016-01-21 08:5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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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将采取多项措施,

  大众网德州1月20日讯(通讯员 刘静 黄宝莲)记者从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获悉,根据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监督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将采取多项措施,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

  严格筛查。组织工作人员对未通过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逐一核查,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对已通过新修订药品GSP认证企业加强日常监督,督促企业持续按照新修订药品GSP和相关规定开展经营活动。

  严格审批,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要求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必须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执业药师资格;新增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严格监管。对后续申请药品GSP认证企业,坚持统一标准,严格现场检查,确保认证标准一致。

  据介绍,食药监局窗口工作人员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审批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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