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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家药品经营企业纳入电子监管

发布:2016-01-14 03:20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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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43家药品经营企业纳入电子监管

  胶东在线1月13日讯(通讯员 于馨杰 赵丹丹) 记者昨天从芝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通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药品监管效能,保障市民用药安全。目前,辖区药品经营企业已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443家药品经营企业已全部入网。

  长期以来,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序列,指定专人负责,每日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检查企业电子监管实施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预警信息。去年,该局共处理预警37801条,其中高风险预警183条,预警处理率100%。同时,督促企业加强维护,及时审核变更信息,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避免不必要预警的发生。

  为确保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完成药品经营企业全部入网的工作,芝罘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40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关于零售企业入网等相关培训,同时结合GSP认证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入网,见码就扫、核注核销,实现全过程、可追溯药品电子监管。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相关制度,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纳入GSP日常管理,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做好数据上传等工作,及时更新、维护药品电子监管平台内相关信息。从今年1月日起,所有药品实施电子监管码管理,把药品“编码”统一到互联网上,在每件药品的最小销售包装上,喷上类似身份证的20位电子监管码,实现一盒(瓶)药品一个码。将电子监管码对应的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的动态信息,实时采集到数据库。在药品出现质量等问题时,可以追溯、召回,同时防止假药流入流通销售环节,而出现灾情等情况时,可根据电子监管网提供的库存信息,调拨药品。市民可以通过用自己的手机下载“药品管家”APP,对药品的电子监管码进行扫码,其生产企业、生产日期等信息就会在手机中显示出来。市民如果在购买药品时发现生产日期是2016年之前的,可能会没有药品电子监管码,不要担心,现在有一些药品,由于是2015年生产的,所以可能还没有附码。再就是由于企业配备的数字证书时间不一样,所以可能有一些药品没有扫码。2016年1月1号以后生产的药品,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必须附码,如果没有的话,可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市民可通过拨打010-95001111或者登录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或者发送短信至106695001111,初步查询药品是否经过批准以及药品流向。也可下载“药品管家”免费手机APP进行扫码。若怀疑药品质量有问题,可到药品监管部门咨询投诉最终确认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