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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医药企业已成为承担新药创制重大专项任务的主体

发布:2016-01-07 06:4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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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我国医药企业已成为承担新药创制专项任务的主体,十一五期间承担任务总量的34.9%,十二五期间更是达到了52.8%,对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鼓励我国医药企业积极参与重大专项

    据国家卫计委新闻发布会的消息,我国医药企业已成为承担新药创制专项任务的主体,十一五期间承担任务总量的34.9%,十二五期间更是达到了52.8%,对促进医药产业的转型和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为了鼓励我国医药企业积极参与重大专项的研发任务,重大专项的五大任务企业都可以牵头申报和承担。而且专门规定部分研发任务必须由企业牵头申报,如新药临床研究、药物大品种技术改造、企业技术平台建设、新药孵化基地的建设和产学研联盟的建设等等。与此同时,在重大专项的推动下,企业的研发热情积极性空前高涨,很多企业加强了研发中心的建设,而且引进了大量海内外高级人才,加强了与科研院所、高校的合作,成立了联合实验室,这些措施对我国医药产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