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期以来,公众对各种老赖并不陌生。这些明目张胆欠债不还、连借口都懒得找、拖着赖着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债务人广泛存在。比如,最近辽宁高法发布了最新一期老赖名单,其中一家本地知名药企因为欠款名列其中,而这已不是该企业第一次上诚信黑榜了,上一次的上榜原因也是欠款。
毫不夸张地说,老赖已经成了社会转型期一种现象级的社会群体,他们不仅是社会诚信缺失的典型代表,也是市场经济肌体上的顽疾。曾经,尽管法院判决赫然在目,社会舆论千夫所指,他们就是欠账不还。与此同时,赚钱、花钱好像啥也没耽误,让主流舆论和“倒霉”债主徒呼奈何。
我们讲“无信不立”,而身边“老赖”如果活得滋润,既是社会诚信生态恶劣的指征,也是社会风气恶化的重要推手。这种不正常现象的背后,有深刻的制度性因素。我国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尚未形成,社会成员信用记录严重缺失,致使守信者没有得到充分的激励,相应地,失信者也没有得到足够的惩戒。各种诚信黑榜上,一些法人机构不止一次上榜,说明这些上榜机构没有因为诚信缺失的曝光而受到影响。
因此,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将诚信缺失者列入各种惩戒黑名单,使其赚钱无路,花钱不爽,付出实实在在的代价,才会对其有所触动。在健康的现代社会中,自然人也好,法人机构也好,都要以至少在正常水准的社会信用作为其日常生活的通行证。因此,建设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并实施共享机制,实为当务之急。
目前,多年来的诚信建设效用逐步彰显,老赖们的苦日子已经降临了。令人欣慰的是,按照时间表,这张覆盖并造福全社会的诚信之网将在2017年基本建成,2020年要全部建成。眼下,品尝失信苦果的以自然人老赖居多,不久就会有更多的机构法人老赖感同身受。正所谓,出来混迟早要还的。毕竟,好日子不是“赖”出来的,古今中外,同此一理。□遆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