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产业的发展,据了解,中医药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我国医学史上起着重要的历史作用,“传承中医文化,关注全民健康”是我国医疗事业发展的重点之一。
民间中医药是我国中医药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公立医院、公办高校和研究机构体系中的医生、药师和学者,民间中医有其独特的存在方式和行医特点。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作为政府联系广大基层、民间、民营中医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始终把脉民间中医药的发展。
如今民间中医药的发展状况如何?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有哪些?政府和协会采取了何种应对方式?光明网记者就此专访中国民间中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沈志祥。
沈志祥:民间中医药的一大特色在于民间中医基本不是出自高校,而是祖传下来的,也有的是自学成医,但他们都属于中医药的一部分。中医是一种经验科学,是可以自学而成的。民间中医的问题主要是管理问题,这个管理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人”的管理,另一个是“中医、中药技术”的管理。
在人的管理方面,解放初期的管理做得就很好。中央和政府为了推动中医药的发展,组织具有相当行医经验的民间中医进行培训,即可获得中医师的资格,并吸收纳入到公立医院或私人诊所体系。因此有一大批老中医经过培训后进入大学、研究机构、医院等,中药师大多进入药厂,也正是这批人支撑起了我国解放后中医药事业的早期发展。到如今,各个省都拥有中医药大学和学院,每年的毕业生将近十万;科研全面发展;中药产业发展至今已有50多个剂型、5000多种药,这些都是几十年来的成就。
不过要注意的是这些都相当于是“体制内发展”,在国家政策和经费的支持下发展比较迅速。同时,这里面也存在一定问题,例如在高校培养模式下,“纯中医”的教育和培养相对少了些;在药品审批方面,由于是用西药的方法审批中药,使得中药审批很困难,而且效果也不够理想。因为中医和西医是两个迥然不同的理论体系,把西方医学的标准和方法一股脑地套在中医药上面是有问题的。
再看“体制外”的民间中医,祖传的模式往往注定了他的专科特性,比如只针对某一类疾病或损伤。这和大学的系统化教育是完全不同的,因此按照现在的要求,从事专科疾病治疗的民间中医很难通过系统考核而取得正规的行医资格。有些民间老中医终生不具备行医资格,他所掌握的技术如果没有传给后代很可能就会灭亡。
第二个问题是中医、中药技术的管理。民间中医每人都有各自的药方或秘方,举例来说某个医生自己调配的一种膏药,效果很好,在邻里乡里口碑也很好,但是很难作为新药进行产业化生产。另外还有一些民间中医的药方虽然效果不错,但组成中包含某些有毒成分,在审批过程中就很难过关。而最最困难的一点是民间中医秘方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因为开发和产业化的前提是处方明确,但公布处方就意味着和盘托出自己的技术机密,因此保护和开发是一对很难解决的矛盾。目前国家对此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协会方面也在探索如何在保护民间秘方的前提下实现药物开发,从而推广和发展民间中医药。
“人”的管理和“技术”的管理这两大问题若不突破,民间中医很难谈及进一步的发展。
光明网中医频道:在这种两难境地中,协会将通过哪些工作来实现保护和开发民间中医药这一理想?
沈志祥:民间中医药技术需要保护,保护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老百姓的健康,而用之于民的必备条件是安全。搞医药离不开六个字——“安全、有效、质量”。安全是第一位的,因为医疗、药物是很特殊的,出现错误就可能致人死亡,这就违背了医学的原则。因此对人和技术的管理既不能松,也不能太紧。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2号令《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方案》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民间中医的实际问题。不过对于绝大多数民间中医而言,这仍然是个比较高的门槛。
现在我们协会在做一个关于“传统中医师类别管理”的课题,得到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相关部委的支持。传统中医师类别管理的特点是针对“纯中医”这类人群,仅考核中医内容,辅以基础的西医知识作为了解,这类中医师将来就业确定都是传统中医。目前这项提议已纳入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如果能够通过,则可以解决更多民间中医的传统传承问题,有利于传统中医药技术原汁原味地传承下去。
从保护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看,这项工作也是非常有意义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宗旨是保护人类的智慧,传统中医药恰恰是中华文明几千年积淀下来的智慧,是一种活的文化,只有保证它能够纯粹地传承下去,后世才能更好地研究它、继承它。
总之,对民间中医药的重视实际就是对中医药事业整体发展的重视,也是对我国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的重要补充。协会将在民间中医药的开发方面不遗余力,为保护和传承传统中医药事业而不断努力。
目前,我国各地对中医药的发展越来越重视,不断的保护和挖掘本地隐匿于民间的中医药“秘方”,以更好地推动民间中医药事业的持久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