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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发布:2019-05-04 06:0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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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证券代码:002950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950 证券简称:奥美医疗公告编号:2019-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美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医疗”或“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崔金海、关联监事彭习云回避表决。

  该事项尚须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预计2019年将与如下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彭习军、崔彩云。公司与上述关联方2019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预计340,000.00元。2018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为111,563.00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金额及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差异对比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 彭习军: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彭习云直系亲属,长期在宜昌地区从事短途运输服务。

  2。 崔彩云: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长崔金海直系亲属,长期在宜昌地区从事短途运输服务。

  (二)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各关联人均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支付义务,不存在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

  综合各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均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 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境内陆路运输主要包括三部分,即运送至境内客户指定收货地点、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以及主要生产厂区之间的往来运输。上述陆路运输需求中,公司主要生产厂区之间的往来运输及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具有量小、频繁的特点,而公司按订单生产的模式及境外客户对产品交货期的严格要求决定了对公司各厂区之间生产到货及到港装船的及时性要求很高。鉴于公司主要生产基地较为分散,迫切需要配合度较高的运输方提供运输服务。基于配合度及服务便利性的考虑,公司选择向具有多年宜昌当地运输服务经验且配合度较高的彭习军、崔彩云采购主要生产厂区之间及主要生产厂区与港口码头之间的往来运输服务。

  2。 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定价原则和依据: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遵循公平、合理、公允和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该等价格定价原则与公司向其他无关联第三方采购同等服务的定价相同。

  3。 付款安排与结算方式

  现付现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因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可有效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及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董事及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沟通,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慎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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