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一次性发泡餐具被解禁一年的日子,我们使用的发泡餐具质量如何?昨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公布的报告显示,91家企业中有七成多企业在混合掺杂废料生产发泡餐具。
去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21号令”,把发泡塑料餐具由淘汰类中删除,并从去年5月1日施行。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介绍,发泡餐具材质为聚苯乙烯,必须是“白色颗粒,无异味、异嗅、异物”,但实际情况不容乐观。4月,协会对生产发泡塑料餐具的91家企业进行调查,涉及北京、天津、山东等15省份,其中用感官合格原料的只有21家,仅占两成。使用合格和废料颗粒占50%的混合料,有47家,达51.7%。而完全使用废料或只极少部分透明颗粒的,有23家,占25.4%。
“废料呈现为灰黑色、茶色”,协会秘书长董金狮说。
此外,发泡餐具的包装袋上应标注生产厂名厂址、材质、生产日期等字样。此次随机抽取56个发泡餐盒的包装袋样品,标示信息全且按照标准标注正确的只有1个包装袋。
其中,发泡餐具生产日期的标示最差,未标示或标示错的高达94.6%。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指出,不标注生产日期,很可能逃避监管。
■ 困境
企业用废料却显示合格
由于发泡餐具此前属于淘汰产品,没有相关的国家标准。但发泡餐具的原料为聚苯乙烯,因此其至少应满足《食品包装用聚苯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GB9689-1988)。
据介绍,GB9689-1988中并不涉及荧光性物质等检测指标,用这个标准来检测发泡餐具,即使企业用了回收废料生产,或者是添加了荧光增白剂等违规添加剂,仍然会显示合格,因为检测并不涉及这一项。“按照现有标准,问题企业的结果却合格”,董金狮说,这样一来,执法部门就无法处罚企业。
此前,国际食品包装协会法律顾问白小勇已向国家发改委提出申请,要求公开发泡餐盒解禁后在安全环保有何实质改善;公开产品标准、准入及回收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