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在耿马县医院人们的眼里,一天竟然有33个小时!”一名患者家属面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费用清单,异常气愤。
对此,院方竟然以一时“粗心”、电脑等原因作出解释。群众质疑:这家医院究竟是“粗心”还是“黑心”?
一天交33小时护理费
11月27日,耿马县法院开庭审理患者陈伟清死亡纠纷案。耿马县医院以“粗心”为由的乱收费行为,一时成为人们的热点话题。
2005年年底,83岁的陈伟清因病住进耿马县医院,住院5天后死亡。陈伟清的子女们认为,是院方使用禁忌药物等一系列的“粗心”行为,导致了父亲死亡。在长达两年时间的艰难取证过程中,陈伟清的子女发现,医院竟然“粗心”到每天按33小时计费!
陈伟清的女儿陈孟珍从医院复印的病历显示,患者“实际住院5天”。但在“出院病人诊疗项目费用清单”中,重症监护费和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却分别收了168小时的费用。平均算下来,每天竟然有33.6个小时!
对此,医院副院长罕桂莲及医务科主任秦疆穗等人在接受采访时解释,乱收费并不是医院的规定,而是各科室对重症监护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耿马县卫生局已经对此进行了调查。记者在卫生局的《核查情况报告》中看到,卫生局认为患者住院应为6天,但由于科室没把患者死亡的情况及时告诉收费室,这才导致“收费系统自动延长了1天”。陈孟珍对这样的解释不以为然:“人都死了,电脑还在自动计费,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科室乱收费医院不知?
陈伟清住院时可谓遭遇了“多管齐下”的乱收费,多算时间、超标准收费、超数量收费……副院长罕桂莲面对这些问题时却说:“这些都是各科室自己执行上的问题,医院也不知道。”
首先,医院并没有重症监护室,却按相关标准收费。记者从云南省卫生厅医政处证实,重症监护室必须满足强制标准且经过卫生管理部门验收。按规定普通监护室每天床位费为20元,特级护理每小时3元,但陈伟清的这两项收费却分别为50元和5元。
其次,对用过的针药多计数量。生脉多收4支,脑活素多收2支,葡萄糖测定多收65元,抢救费多收2次共180元……耿马县卫生局在核查中,发现耿马县医院对陈伟清乱收费的项目有10多项,总金额800.6元。
“医院将责任推到科室,难道它对科室没有监督义务吗?”陈孟珍说,自己之所以能发现乱收费的问题,一是家里弟弟妹妹都是医生,作为内行知道重症监护室和普通病房的区别;二是为了打官司,仔细研究了所有资料。“如果院方不管,一般患者又看不了这么仔细,又怎能发现这些问题?”
是“粗心”还是“黑心”?
“同一个病人在同一家医院,可以死3次吗?”陈孟珍说,自己为打官司多次从医院复印病历,结果发现病历很多地方自相矛盾,仅死亡时间就有3个不同的记录。对此医院解释说,是医生、护士做死亡记录时互相之间没有统一。
很多群众对自己身边有这样的“粗心医院”表示担心。昆明市民张云质疑,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一点差错都可能影响到病人的生命安全。医院因“粗心”出一两次错或许偶然,但在同一起事故中有这么多的“粗心”之错绝非偶然。
更让群众担心的是,这家医院存在的种种问题是因为患者家属细心才发现的,在我们身边是不是还有类似的医院和类似的问题没有暴露?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