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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黑心!住院一天按33小时收费

发布:2015-12-23 07:48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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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耿马县医院人们的眼里,一天竟然有33个小时

  “在耿马县医院人们的眼里,一天竟然有33个小时!”一名患者家属面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费用清单,异常气愤。对此,院方竟然以一时“粗心”、电脑等原因作出解释。

  科室大意?一天收33小时护理费

  11月27日,耿马县法院开庭审理患者陈伟清死亡纠纷案。

  2005年底,83岁的陈伟清因病住进耿马县医院,住院5天后死亡。陈伟清的子女们认为,是院方不具资质的护理人员使用禁忌药物等一系列的“粗心”行为,导致了父亲死亡。在长达两年时间的取证过程中,陈伟清的子女发现,医院竟然“粗心”到每天按33小时计费!

  陈伟清的女儿陈孟珍从医院复印的病历显示,患者“实际住院5天”。但在《出院病人诊疗项目费用清单》中,重症监护费和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却分别收了168小时的费用。“平均算下来,每天竟然有33.6个小时!”陈孟珍说。

  对此,医院副院长罕桂莲解释称,乱收费是各科室对重症监护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耿马县卫生局已经对此进行了调查。记者在卫生局的《核查情况报告》中看到,卫生局认为患者住院应为66天,但由于科室没把患者死亡的情况及时告诉收费室,这才导致“收费系统自动延长了11天”。陈孟珍对这样的解释不以为然:“人都死了,电脑还在自动计费,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

  医院粗心?不知科室乱收费

  陈伟清住院时遭遇了多算时间、超标准收费、超数量收费……罕桂莲称这些都是各科室自己的问题,医院也不知道。

  “医院将责任推到科室,难道它对科室没有监督义务吗?”陈孟珍说,自己之所以能发现乱收费的问题,一是家里弟妹都是医生;二是为了打官司,仔细研究了所有资料。“如果院方不管,一般患者又看不了这么仔细,又怎能发现这些问题?”

  医生笔误?病历记录混乱

  陈孟珍说,仅死亡时间医院就有3个不同的记录。对此医院解释说,是医生、护士做死亡记录时互相之间没有统一,纯粹是“笔误”造成的。

  此外,陈伟清住院时先后经过了3名没有资质的护士护理。该院医务科主任秦疆穗解释说:“3人都是卫校毕业生或实习生,按规定只要有资质的老师带领就可以护理。”但在陈伟清的病历记录里,记者并没有看到老师的签名,秦疆穗说可能是老师“忙起来忘了”。

  同时,有种药说明书上明明写了老年人、心功能损害者不能用,但医生仍然让有肺心病、心律失常、心衰症状的患者吃了这种药。陈孟珍坚持认为,正是医生的“粗心”和“非法行医”,害死了自己的父亲。对此院方表示,陈伟清死亡医院没有责任,一审已经判陈孟珍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