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岩今年39岁, 2016年9月28日上午进入青岛市李沧区贝贝仁和妇产医院进了他们医院最低消费一万元的特护产房(当时谈价手术费加住院费共一万元)准备剖腹产,经过一系列的产前检查,大人,孩子都很健康。院长、主管医生栾强反复动员劝说我们改变手术方案,要我们顺产。出于对栾强医生的种种承诺(栾强院长做出保证使用催生药物在晚8点左右顺生,保证她本人全天陪护待产,保证如果在晚上8点左右不能顺产,一定及时做剖宫产手术)的信任,同意更改手术方案为顺产。
姜岩于下午1点半左右接受使用催生药物,半小时后,告知我剧烈疼痛,我询问当时的陪护医务生刘元元,告知属于正常,说是孕妇想做剖宫产的情绪问题,是心理作用,听后我还劝说让妻子忍耐些。我老婆由于疼痛难忍于是19:54分打电话给栾强院长要求手术,栾强说生孩子哪有不疼的,属于正常,让我们在等等,她争取半小时内到医院就做手术,一直持续到晚8点许,孩子还没生出,而值班医生于兰英给我们的建议是再等等。我们找遍了整个医院,也不见院长栾强的身影,于此前承诺的亲自全天陪护不见踪影,我们20:21分,20:26分,20:40分,21:26分多次打电话催促栾强到医院进行手术剖宫产,栾强的答复不是说半小时到就是说家里孩子还没睡着,这期间我找到值班医生于兰英,要求马上进行手术,于兰英答复说只要栾强院长同意签字,她们随时可以准备手术,如果院长不签字她们也没办法。我又在21:42分再次给栾强打电话要求手术,得到的答复还是推拖,表示不能马上过来,今晚肯定到医院进行手术。这期间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于兰英告诉我们给产妇打了安定针,让其熟睡, 由于产妇在产床上,医院不让家属陪护,我们再也无法与妻子沟通了解不到产房的情况,整个晚上一直没有见到栾强医生,也没有得到剖宫产手术的通知。我们也就一直认为正常。栾强不来,我们也只能无奈的等待。
直到2016年9月29日凌晨3点17分,值班医生于兰英突然告诉我们说,产妇已经出现休克,速速进去探望。我慌张的进入产房,看到妻子全身发青,身体僵硬,下身一大滩血水,摸一下全身发凉,已经没有任何生命迹象,我喊叫我妻子的名字,没有任何回应。我恳求挽救大人,要求找专家救治大人,保住大人。可我发现有没穿医护服装的人员进入抢救,严重质疑他们的抢救条件,突然意识到,必须赶紧转院挽救妻子性命。我强烈要求找专家转院,此时主管医生栾强身穿便服现身。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该院竟然没有救护车,120救护车于将近1个小时左右才赶到并转到最近的第八人民医院,医生告知我母子早已失去生命体征,就这样,我妻子和孩子就命丧在这所黑心医院和院长栾强的手中。
在八医医生的提醒下,我速回黑心医院保存相关病历,却发现栾强正在组织医务人员篡改病历,我悲愤的从其手中夺出,因我们的到来而慌张揣入口袋的《危重孕产妇转治情况表》,原件及篡改件,及相关篡改病历,收集病例一些相关资料,并及时封存病历。
我对妻子的死亡心存严重质疑,想弄清死亡真相,但院方竟然霸道的不给我们看事发当晚监控录像,请求公安介入调查,公安机关推脱没有权限不能立案,到青岛市卫计委反映情况却被一张姓工作人员拒之门外,想做尸检却又得知,院长栾强的儿子在市立医院,而我们必须指定在市立医院尸检,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能还给我死去的妻子孩子一个公道?难道一个私立医院的院长就能遮住青岛市一片天吗?
事情已经过去10多天了,现母子还冷冻在太平间。失去妻子,我们家的天塌了,双方父母每天以泪洗面,我们一家都陷入巨大的悲痛中。
作为家属,我们强烈质疑:
1、我们要求的剖宫产而医院反复劝说我们顺产,目的何在?
2、两份多处不一致的病历,医院在掩盖什么?
3、做为主管医生,产妇及其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仍不到场处置,导致一尸两命的后果栾强医生的医德、责任心何在?
求助社会各界人士帮我屈死的妻子孩子讨回一个公道!
白祥汝:当事产妇的老公 身份证件号:370281197803164215 电话:18653277508
姜 岩:当事产妇 身份证件号:370281197703073121 电话:18661780856
栾强:当事黑心医院院长 医院名称:青岛贝贝仁和妇产医院
电话:13863920862 地 址:李沧区振华路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