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医院和医生面对“医闹”有很多委屈,但是,无可否认的一点是,在绝大部分的医疗关系中,患者方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他们和医院存在专业知识的天然不对等,并且很多时候知情权没有得到很好的尊重。再加上确实普遍存在开大药方、要红包乃至非法行医这样的现象,这更增添了患者的不信任感。
而面对医疗纠纷,在每一种救济途径中,他们都处于弱势地位:
途径一:去卫生部门做行政调解:公正性让人疑虑。卫生部门是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也就是“父亲和儿子”的关系,去这里做调解,往往让患者方觉得没有公正可言。
途径二:走司法途径:成本高、时间长不说,现在连适用法规都打架。去年7月1日之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是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规依据。这部法规被许多人认为是“坏法”,对患者利益保护不周,医院也怪它忽视自己的长远利益。去年7月1日之后,被寄予厚望的《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然而实施一年多来,这部法律对医疗纠纷的效力并未显现,原因在于《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没有被明文废止,这让许多法官在判案时困惑不已。而在现实中,患者还是必须要去与医院有“叔侄”关系的医学会做鉴定。除此之外,打官司耗费的时间、精力,也让患者们“伤不起”。…[详细]
途径三:去第三方机构调解:这是方向,但还在探索阶段。成立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调解医疗纠纷,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然而实际中这个机构的编制、经费都成问题,这种新兴的机构目前公信力也不足。另外,出于成本等因素考量,许多医院也不愿意买医疗责任保险。…[详细]
既然上述的途径都很难走,那么患者方就很容易选择私了。而职业“医闹”在求偿过程中的高效、迅速、廉价,无疑对患者家属有着相当大的诱惑。
其实,医患纠纷中家属会闹事,和当今社会中的许多情况很相像。“私力救济犹如蔓草,法治越进步,私力救济的范围越应缩小”。而脱离了公正,看不到公信力,在自己的权利受到伤害时,人们要么选择“隐忍”,要么选择“轰轰烈烈”要权利,乃至做出一些越界的行为。
当然,也确实存在不少医院在医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但是院方和患者方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就会造成问题,知情权也是权利。另一方面,弱势的患者抱有高期望也很好理解,对于一些家境很一般的患者来说,医保杯水车薪,家里砸锅卖铁、负债累累才能够治病,一旦并没有治好,钱没了,人也没了,这些绝望的家庭就可能“爆发”。…[详细]
面对维权的患者们,对抗性思维无疑会把事情越弄越糟糕
“既然你请职业‘医闹’来闹场,那我就请打手把你们赶出去”,这无疑是一种对抗性思维。在这样的思维下,院方设定好,患者家属就是想“狮子大开口”要钱,就是想闹事,可能觉得坐下来好好谈没用,也可能觉得坐下来好好谈会浪费时间。
可怕的是,这种思维在整个医疗行业中都存在。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表示,目前,我国医生的社会地位处于全世界较低水平,愈演愈烈的“医闹”也已达到史上最为严峻的时刻,建议国家出台《医院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医卫界别的委员将联名向卫生部党组提交一份相关提案。事实上,假如“医闹”越界的话,《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以应付。这份代表着医疗界声音的提案体现出了一种对抗性思维。“养打手”不过是这种思维的极端演变。…[详细]
诚然,医疗界有着自己的苦衷,但是和患者互相仇视只会让事态恶化。假如所有医院都用“打手”来对付患者,只会出现更为血腥的场面,如同强拆只会激起越来越多的反抗。要疏导,而不是强行堵塞,否则决堤的洪水更可怕,无奈的是医疗界向某些地方“学习”了这种灾难性的对抗性思维。
要相互理解,更要制度建设
医患沟通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现在的制度性建设还远远不够
医生有医生的苦衷,患者有患者的悲伤,所以许多人都认为,医患之间加强沟通,有了理解,难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长期做医疗纠纷报道的记者柴会群却不这么看,他指出,众多医疗纠纷背后,其实掩藏着不少犯罪问题,而这些罪恶,又无法在法制轨道上解决,所以才酿成一桩桩人间惨剧,使医患双方均成为受害者。比如,多年前,王万林被他的病人白血病患者彭世宽杀死,彭世宽被判死刑,王万林则被当地卫生部门授予“人民的好医生”称号。然而,鲜有人注意到,当时执业医师法已经实施,王万林没有执业医师证,按说不能行医;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也生效,他给病人使用的“快速生血剂”没有经过注册,其实是假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样也已实施,他发明的那个用以治白血病的医疗器械其实是非法产品。
柴会群认为,需要的是如何建立一种机制,让好医生得益,让坏医生淘汰。但很遗憾,在“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等恶劣机制作用下,好医生被淘汰,坏医生反而得利。像前些年媒体报道的胡为民、肖启伟、陈晓兰、王雪原等揭黑医生大都难逃这种命运。…[详细]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同样认为这是体制问题,例如,80%的优质医疗资源集中在城市,这让许多大医院人满为患,医生服务质量自然下降;因为正规收入不高,许多基层医生不得不利用收红包、拿回扣、不合理用药等方式从“灰色途径”获得补偿………[详细]
医疗的制度性建设目前在中国还远远不够,有很多缺失。在坏的制度下,医生和患者都是受害者,当然,患者更为弱势。
以棍棒对棍棒,这是丛林社会的法则。诚然,医院也许有自己的苦楚,但是绝不该用棍棒来恐吓和威胁。救死扶伤的医院绝不能成为以暴制暴的“恶主”,让时光倒退几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