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至17日两天,哈尔滨市延寿县人民医院儿科共为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现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的情况。据了解,过期的葡萄糖注射液一共有80袋,其中有24袋已经为14名患儿注射。
记者从哈尔滨市延寿县委宣传部了解到,17日11时许,一名患儿在延寿县人民医院注射5% 葡萄糖注射液时,其陪床家属发现该注射液上标注的有效期为2015年12月19日,随即告知医院护士沙显影,护士立即将情况报告给科室主任,同时采取了紧急措施,为正在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停止输液,并更换了合格的注射液。
据延寿县人民医院介绍,医院门诊药局在2015年年末盘点时,发现有1箱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312201801的葡萄糖注射液将在12月19日过期,将该箱注射液放置在角落里,未及时销毁处理。1月16日患者取药时,门诊西药局当班人员误将这箱已过期的注射液放到发药窗口发放。
经过初步调查,16日至17日两天,共有14名患儿使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24袋,门诊西药局剩余该注射液15袋,护士站尚未发出的该注射液25袋,患儿家属手中还有该注射液16袋。
事发后,延寿县人民医院向县卫计局汇报,县卫计局向市卫计局请求医疗技术支持,18日上午,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和儿童医院儿科、药剂专家共4人来到延寿县对患儿进行会诊,为输注过过期注射液的患儿进行免费身体检查,并制定了下一步治疗方案。
目前,患儿病情平稳,未出其他症状和身体不适的情况。对此,延寿县人民医院对患者家属作出承诺,输注过期葡萄糖注射液的患儿一直到治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县人民医院承担。还会将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由其委托权威专业机构对期葡萄糖注射液进行质量检测,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待收到检测报告后,根据检测报告的专家意见,医患双方对赔偿事宜再进行协商解决。
延寿县人民医院已对涉事人员立即停职,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待调查结束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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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成分改变:药品存放时间过长或存放药品的环境不符合要求,会导致药品的化学成分改变,甚至会使药品分解出一些有害物质,对人体产生损害。例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就会被氧化,氧化后的维生素C对人体有害。
2、药效损失: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药品长期存放在干燥的地方会脱水,存放在潮湿的地方则会吸潮。而吸潮或脱水后的药品,进入人体后不会分解,使人体难以吸收到有效的药物成分,造成药效降低甚至全无。
3、发生霉变:中成药类尤其是冲剂、蜜丸等剂型,存放时间过长,在一定温度下会发生霉变,成为细菌滋生的温床。通常,这种霉变是难以用肉眼看出来的。
4、对人体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一些特殊性质的药品,如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后,容易引发人体过敏和休克。过期失效的药品被随意丢弃,药品中某些成分在自然环境中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物质,对环境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