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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色陷阱里揪出了黑心妇 茂名新闻 南方网

发布:2016-07-22 09:22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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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nbsp2011年7月初至8月29日,李某欣变身媒婆以介绍老婆给高州市泗水镇某村陈某东(58岁)为名,约陈某东到高州市市区和刘某兴(化名阿红,自称泗水塘华村人)见

  专门针对四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光棍,首先利用中年妇女以相互扮演介绍人相亲的形式与事主取得联系,骗取事主信任后,以收取好处费、彩礼、订金、嫁妆费、酒席费用等为由进行诈骗;其他两名男子则负责将诈骗受害者汇入账户的钱取现和扮演司机、堂兄等其他亲戚朋友的角色……这是一个骗婚团伙的分工和作业流程。然而,天网恢恢,这个屡屡得手的犯罪团伙最终难逃法网。近日,高州警方通过缜密侦查、分析布控等手段,成功抓获卢某进、刘某兴、何某波、李某欣、陈某娟等5名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2011年以来发生在茂名市区、高州两地的系列婚姻诈骗案十多宗,涉案金额20多万元。

  骗婚案件引起关注

  2011年8月2 日,家住茂名市茂南区的杨某超(63岁)接到一个叫做张平(刘某兴化名)的中年女子电话。电话接通之后,该女子自称是经亲戚朋友介绍给他做老婆而联系他的,并以此为由约他到茂名市影剧院见面。两人相见交谈很久,约定两天后和刘某兴一起去见其父母。

  两天后,刘某兴和杨某超一起租车来到高州市谢鸡镇刘某兴所谓的家见其父母。在这个家里面,杨某超见到了自称是刘某兴堂兄和父母的三个人。经过一番谈话了解之后,父母和堂兄满口欢喜地答应了刘某兴和杨某超的婚事,使杨某超信以为真。其后刘某兴以结婚需定金、礼金和要摆酒席等为由,前后共诈骗杨某超7万余元。

  发现被骗后,杨某超立刻到高州市谢鸡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经初查于2011年8月19日立案侦查。2011年12月20日,高州警方对此专门成立侦破婚姻诈骗案件专案组。

  办案民警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从银行提取的存取款记录和监控录像进行比对分析,在嫌疑人经常出现的位置周围布控。一段时间里面,受害者提供了一辆车牌尾号为328 号牌的车辆信息。为了不放过一丝线索,民警们只要走在路上都会对街上的车特别留个心眼,见到类似的车牌都会抄回来分析。同时,民警整天奔走于茂名市区和高州谢鸡、分界、泗水、深镇等地进行深入的调查走访,细致搜集案情资料,以期发现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串案对比找到突破

  努力终于得到回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办案组民警提出将2011年发生在高州的婚姻诈骗案进行串案并案分析。通过串案对比,民警很快有了一个重大发现,就是杨某超案所出现的一个账户(戴某玲账户),多次出现在2011年伍某祥婚姻被诈骗案(戴某玲帐户,黎某芳帐户)、陈某东被抢劫骗婚案(戴某玲帐户)当中。

  办案民警迅速以这个为突破点,到开户银行查实戴某玲(湖南人,曾暂住高州市)及黎某芳的真实身份。经调查,虽然未能证实两开户人与婚姻诈骗犯罪有关系,但民警还是通过综合分析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一些蛛丝马迹,同时根据受害当事人杨某超与陈某东所反馈的情况,民警们很快查实了诈骗作案人作案时带到谢鸡镇自称系作案人“父亲”的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谭某某,男,高州市谢鸡镇人)。另经侦查发现,伍某祥婚姻被诈骗案有另一嫌疑人彭某辉(茂南山阁镇人)与伍某祥关系密切,是一个老媒棍,杨某超诈骗案作案人张平(刘某兴化名)就是经彭某辉介绍给伍某祥认识的。至此,办案民警通过所取得的信息迅速突破确定了一个以卢某进、刘某兴为首的5人婚姻诈骗团伙,一张抓捕之网悄然铺开。

  兵分三路同时抓捕

  &nbsp2012年2月27日,天气寒冷透骨,下着冷雨。高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和专案组的16名民警分成三个行动抓捕组在冰冷的雨雾中展开行动,在茂名、高州两地同时实施抓捕。下午5时,第一小组民警在茂名市区沿江路永久桥附近将正在实施婚姻诈骗的刘某兴、陈某娟抓获。第二、三小组在高州市光明五区某两处出租屋内将卢某进、何某波、李某欣一举抓获。至此,犯罪团伙5人全部被擒落网。

  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卢某进(男,37岁,高州平山镇人)、刘某兴(女,46岁,高州泗水镇人,化名张平、阿丽、阿红)、何某波(男,43岁,高州石鼓人)、李某欣(女,34岁,高州市荷塘镇人,化名阿燕)、陈某娟(女,41岁,茂南公馆镇人)如实供述了自2011年以来,在茂名高州等地以结婚为名实施诈骗10余起,涉案金额达20多万元的作案经过。

  负案累累多人受害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该团伙分工明确,5个人互相配合假扮相关人员,并伪造了假的户口簿、假的身份证以及用来开银行账户的假身份证明。这些假的身份信息资料都是团伙成员以帮别人办证、搞证的方式,套取他人的信息资料后通过办假证取得。

  &nbsp2011年2月28 日,刘某兴(化名阿平)打电话给高州市分界镇某村的伍某祥(53岁),介绍陈某娟(化名阿连)给伍某祥认识,后刘某兴、陈某娟约伍某祥在高州市隧道口见面。在见面交谈取得信任后,假装交往一段时间,并在这段时间里以索要结婚礼金和刘某兴的弟弟撞车要赔偿为由,前后分四次叫伍某祥汇入戴某玲帐户、黎某芳账户共计3.6万元,现金1.6万元。

  &nbsp2011年7月初至8月29日,李某欣变身媒婆以介绍老婆给高州市泗水镇某村陈某东(58岁)为名,约陈某东到高州市市区和刘某兴(化名阿红,自称泗水塘华村人)见面。7月28日,陈某东开着车搭着“媒婆”李某欣与刘某兴途经高州泗水佛子坳路段时,卢某进、何某波两人预先埋伏在这路段,假装两抢劫男子,抢走陈某东身上带着的5200元。事后,卢某进又装扮成另一男子打电话给陈某东,以刘某兴大哥与其有纠纷为由,要陈某东先汇钱“搞掂事”才准刘某兴结婚,陈某东随后按照要求给银行戴某玲账户汇入4200元。

  &nbsp2011年9月24日至10月11日,李某欣(化名阿李)称介绍一个老婆给高州市深镇某村的李某周(54岁),取得李某周答应之后,约李某周出高州市市区与相亲女子刘某兴(化名张丽)见面,并租车(司机是何某波)带李某周到高州谢鸡某村刘某兴所谓的家与其“父母”见面。骗取信任后以礼金、结婚买东西等为由实施诈骗。李某周先后按照要求在2011年10月份分六次汇入银行黎某丽账户2.06万元,现金5200元。

  &nbsp201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经朋友古某文介绍,李某欣(化名苏敏)与刘某兴(自称是苏敏大嫂)合谋,先约高州谢鸡人张某生在高州市区见面,后租车(司机是何某波)带张某生来到高州市石鼓镇某村李某欣所谓的家相互了解情况。骗得张某生信任后,刘某兴向张某生骗取了2000元订金,后又在东方市场附近以买戒指为由骗取了1000元。第二天,李某欣与刘某兴以到茂名买东西为由骗取了张某生2500元,后对张某生谎称钱在茂名被人抢走。之后再打电话以买嫁妆订酒席为由,先后骗取张某生按照要求向银行汇入1.27万元,现金7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