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
最高被判有期徒刑十六年
经过大半年的追踪调查,专案组逐步摸清了丽人医院的人员架构,及其非法牟利的犯罪事实。手段包括术前恐吓游说、利用虚假检查图像欺诈;术中恐吓、暴力威胁、强行控制受害人进行交易,乱收医疗项目费用等。
2019年4月13日,收网时机已经成熟,在江门市公安局的统一指挥下,40余名专案组成员兵分六路,奔赴青海、河北、浙江、福建以及深圳等地,共抓获包括主要成员在内的涉案人员9人。经过持续追逃,目前该犯罪集团已有50名涉案人员被抓获。
“我们通过望闻问切来判断对方的经济实力,而后决定手术项目的开价。”犯罪集团成员供述,新媒体工作人员在与对方接触的那一刻,就已经开始对他的经济能力进行评价,患者同意到医院检查后,接诊医生就会通过与患者对话,判断有多少可“开发”的空间。如果患者看上去是较低收入群体,他们在追加手术项目时就会报价几百到几千元不等;如果患者看上去像一位老板,敲诈的金额可能会超过3万元。
去年10月29日,台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张雄等40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一案向台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丽人医院犯罪集团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有区域经理、驻点经理(院长)、接诊医生、手术医生、医生助理、护士、B超、化验、导医、收费员、会计、出纳、新媒体、百度推广等部门或人员。犯罪期间共敲诈勒索或诈骗被害人财物达67人次,总金额达79万多元,严重侵害了被害人财产权利,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医疗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6月29日,台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判处被告人张雄等3人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至六万元不等;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兰花等37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张雄、詹昌华等29人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该犯罪组织首要分子明显,重要成员及其他成员相对固定且层级、作用分明,有预谋、有组织地多次实施犯罪活动,依法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定罪和适用法律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