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22日电 (白雪)近日,上海市一位网友给市长杨雄留言讲述自己在“上海黑心厂”做暑假工的经历。
网友自称是来自河南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为赚取学费减轻家中负担来到上海昌硕科技公司工作。网友通过中介公司与昌硕签的合同,中介公司名称为上海正航劳务派遣公司。
网友说除了居住环境差以外,他们每天需要工作10.5个小时,加上吃饭时间要在车间里面呆上12个小时以上。里面的管理极度严格,吃饭、睡觉、走路、上厕所都有人看着,要求按照规定,否则不是没绩效就是罚款。到了八月份,网友和几个同学想回家,但中介公司要求扣除600块钱违约金。网友说他们基本工资一个月1620元,扣掉宿舍费和伙食费,中介再给扣除600元,减去来到上海的路费和生活费,基本等于就是空手回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网友留言作出了回复,称经查网友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昌硕公司通过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学校暑假录用了大量在校实习生,在约定协议中提出工作不满3个月将扣除600元违约金。浦东新区劳动监察部门已责令其对不合理规定进行整改,要求不得克扣实习生津贴,并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安排专人进驻,监督和指导其使用实习生的行为。同时,建议广大在校学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联系和安排实习事宜,进一步提高辨别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详细]
【网民留言】
尊敬的市长:
您好!怀揣着对您的敬意和心中的不安写下了这封信,也实属无奈之举,但句句肺腑,还希望您能看完。我是来自河南的一名在校大学生,暑假期间想找一份工作,来赚取学费减轻家中负担。于是乎,经同学介绍来到了上海昌硕科技公司,是台企和硕公司在华的一家代工厂,公司位于浦东新区的秀沿路上。进去之后发现是通过中介公司与昌硕签的合同,中介公司名称为上海正航劳务派遣公司。心中有种被骗的感觉,但心里想着已经千里迢迢的来到了上海,总不能半途而废空手回家,于是就在这里驻扎了下来,但接下来的事情更是让人出乎意料。首先,进入厂区之后,很多人聚在一起,完全听从招聘人员指挥下稀里糊涂签了几分合同,接下来就是培训,一直到晚上九点多才结束,从下午两点之后就滴水未进。之后安排宿舍,宿舍被分到了外面,坐着班车需20分钟才能到达,到宿舍之后,发现宿舍为12人间和14人间,除了床空调和几个破铁柜就什么都没了,宿舍环境更是脏乱差。但为了学费,我还是带着一天的疲惫饿着肚子睡了下来。到了第二天,一切算是安定下来。进入车间,发现了和我门一起来的还有一群孩子,一问才知道他们来自云南,是学校通过派遣公司派来实习的,孩子们大多数都是96、97年的,但却干着和我们同样的工作,有的时候漂亮女孩子还有可能受到组长和线外调戏。一天工作10.5个小时,加上吃饭时间就要在车间里面呆上12个小时以上,当时上的是夜班,我们线上也分了几个云南的孩子,他们也要上夜班,我都全身上火,不知道孩子们是怎么熬过来的。里面的管理更是极度严格,吃饭、睡觉、走路、上厕所都有人看着,要求按照规定,否则不是小过(没绩效)就是大过(罚款)。到了八月份,和我一起来的几个同学实在受不了想要回家了,就跟中介公司打电话,结果得到要扣除600块钱违约金的消息,他们说只要在厂里干不够三个月都要扣除600违约金,我们听了之后很愤怒。基本工资一个月1620元,扣掉宿舍费和伙食费,中介再给扣除600元,减去来到上海的路费和生活费,这个月基本等于就是空手回家,顿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于是,我就准备再干一个月,这样回家时起码除去扣除的还能多挣一些钱回家。我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很多人和我们的遭遇大致相同,有建议我打12345问问,有困难,找政府吗。于是,我就抱着试试的态度联系上了市长热线,可除了得到让我去进行劳动仲裁的建议之外,就什么都没有了。我们一天在车间呆上12个小时以上,再加上吃饭睡觉和路上的时间,周末也要加班,怎么可能有时间去进行劳动仲裁,而且住宿的地方在康桥东路很远的地方,除了定点的班车就再也也没见过别的车了。根本不知道怎么去。我一个外地学生,去哪里劳动仲裁,又如何仲裁,仲裁能不能解决问题这一个个大问号打在我心里,我顿时很失落,也很无助。我不知道,像我这样被中介骗来的人还有多少,我只知道华硕有十几万员工,大都是通过中介进来的。我不知道这个夏天像我这样的大学生来了多少,我只知道他们在这里干够三个月是不可能的。我也不知道中介公司一个暑假能够收取多少违约金,一个员工六百块的话,超过七位数字是一定的,而且有的员工扣除的不只是六百,一千或者更多。我真不知道现在谁能帮助我,谁有能帮助我们,我希望市长先生能给我们一个回答,让我们记住这个上海之行。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
经查,您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昌硕公司通过部分劳务派遣公司利用学校暑假录用了大量在校实习生,在约定协议中提出工作不满3个月将扣除600元违约金。浦东新区劳动监察部门已责令其对不合理规定进行整改,要求不得克扣实习生津贴,并将该公司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安排专人进驻,监督和指导其使用实习生的行为。同时,建议广大在校学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实习管理有关规定联系和安排实习事宜,进一步提高辨别能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八日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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