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拒交警部门查载黑心司机可谓费尽心机,江苏省铜山县有人竟然雇佣艾滋病人作为对付交警的“武器”。今日,江苏省铜山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三年。
现年30岁的谢某是河南省商丘市人,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9月间,被告人谢某与李某(为艾滋病人,另案处理)等人租用多辆大货车从河南往各地运送煤炭,为逃避车辆超载被相关部门处罚,二人组织艾滋病患者李某等十余人为其押车。2009年9月1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谢某的车队行至徐州市西三环火炬处,遇到徐州市公安局泉山交巡警大队二中队民警查处时,为逃避处罚,谢某指使艾滋病患者对执法人员推搡、抓挠。5时许,车队行至铜山县遇到铜山县环卫人员收费时,艾滋病患者推环卫人员的车子,并对随后赶到的三名交警进行殴打,并强行通过。后车队行至蔺家坝港口,艾滋病患者又将前来执法的人员围住,将执法人员的车子强行推到河边。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与他人结伙,无视国家法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