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月,我和妻子分别到惠安县两家医院看病,都被坐诊医生‘吩咐’到指定的药店买药,而指定的药店药价最少贵一倍,有的贵几倍。”昨日,在泉州市惠安县东岭镇某酒店工作的小吴,向导报记者投诉。
相关人士说,信任是医院的生命线,这种“吸血”行为一定要制止。
外人看不懂的处方
小吴说:“8月10日左右,我和妻子到惠安县医院妇科看病,女医生没在病历上写字,而是开了个2寸大小的纸条,上面的字我一个认不出来。医生吩咐我说,到医院大门口对面的东南药店去买。我出来先去其他药店购药,走了两家,售货员都认不出是什么字,只好进了东南药店,递上字条,售货员熟练地拿出大约10盒这种药。”“这种药东南药店要118元一盒,我没带那么多的钱,就买了2盒回去。几天后带妻子复查,医生又叫我去东南药店买3盒。”小吴说,“后来我在崇武一家药店看到,这种药只要34元。”
昨日,导报记者到惠安县医院医务科投诉中心采访,工作人员王女士说,他们医院一直不允许医生这样做,但没想还有医生违规作业。
被指定到熟人的药店买药
“倒霉的事儿都被我摊上了。”小吴说。8月25日下午,他到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皮肤科看汗斑,一名男医生手工给他开了一张处方,叫他到一公里外的一家裕丰中西药店买药。小吴买回家发现,其中有一种药他之前买过,药价是20元,而在医生指定的药店价格是40元。
据惠安县疾控中心行政办一工作人员透露,开处方的医生住在裕丰中西药店的楼上5层,开药店的人曾是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离职的工作人员。该中心周副主任解释说,药房确实没有这些药,因为不在采购范围内。医生可以开处方,叫患者到外面去买,但不可以指定哪家药店。
信任是医院的生命线
导报记者在县城出租车上和驾驶员聊天,驾驶员说,疾控中心经常有人拿着处方找他问某个药店的路。
导报记者采访了数名市民,被访者都称有类似经历。有人说:“既然去医院找医生,就是绝对信任他了,绝对按他说的办”;还有人说:“医生叫我去买的药,不去他指定的药店,还真的买不到。”
泉州市某大医院医务科一位工作多年的老同志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这种行为业内人士都知道。确实有个别医生这样做,吃回扣。这样的医生,一边是天使,一边是魔鬼,在吸患者的“血”,一定要制止。
相关法规
《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处方书写应当“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第四十六条规定,医师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方权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开具药品处方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导报记者 宋军营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