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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丨韩国美容失败?没失败?“面子”之争诉诸法律(2)

发布:2016-03-01 16:36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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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屠磊律师 受韩国医院所托发出了律师函,他认为, 靳小姐单方面对媒体发表大量不实的、有损医院商誉的言论,该等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医院的名誉权,并给医院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及其他诸多不利后

  上海九州丰泽律师事务所屠磊律师受韩国医院所托发出了律师函,他认为, 靳小姐单方面对媒体发表大量不实的、有损医院商誉的言论,该等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医院的名誉权,并给医院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及其他诸多不利后果。

  他特别提醒,即便是所谓维护自身权益,也不应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更不能成为对他人侵权的合法理由。因此,希望靳小姐立即停止该等言行,否则,医院将采取一切合法的手段、措施追究靳小姐的法律责任。

  而就媒体而言,应在对事件本身做全面的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再进行报道,现在不少报道此事件的媒体,多是以靳小姐的叙述为主,没有向医院调查、核实,这样给医院的形象、名誉造成了贬损,对此,医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据悉,此次律师函已经发往十几家媒体,呼吁大家都能更客观公正地报道争议事件。

  友情提示:

  中 国驻韩国大使馆日前在其官网发出公告,提醒赴韩整形的中国公民,建议选择具有《接受外国患者医疗机构》和《整形外科专业资格证》资质的整容医院就医,有关 医院和医生资质信息可参考大韩整形外科医师会网站(,有中文网页)。

大使馆还提示,如 发生医疗纠纷通过正当途径维权,包括与院方协商解决,通过韩国医疗纠纷调停仲裁院(电话02-6210-0114,中国境内拨打 0082-2-6210-0114,网址)进行调解或仲裁;通过大韩整形外科医学会进行医学鉴定和协商;通过法律诉讼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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