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选择医院是对医院的信任,近日,患者因反复发烧到厦门第二医院输液,然而,厦门第二医院两次为患者输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竟然是过期药品,而且已过期半年。据了解,一些药品过期失效之后毒性会增加,处理不当可能会有致命为危害。
在厦门工作的徐小姐反复高烧,7月4号晚上,前往厦门市第二医院就诊,当时输液到一半的时候,徐小姐无意发现,药水包装上生产日期是2012年12月,保质期是到2014年1月,已过期半年。发现问题后,徐小姐赶忙叫来护士,换掉液体。徐小姐说,当时护士直接换上了新的液体,并没有把输液管拔掉,输液管里面仍是过期的药。
对此,院方表示,医院在药品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漏洞,在药品使用和管理上存在比较大的问题,今后定期要做核查,给患者输过期药医院有责任。
管理有漏洞,工作人员疏忽,这并不能成为开脱责任的理由。任何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都不能把患者的生命安全当儿戏?过期药危害多多,相信厦门第二医院比患者更懂这个道理。
过期药品的危害
1、药效基本没变。现在很多片剂的化学药品都比较稳定,而且药品失效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很可能过了有效期,但药效并未减。只不过,这需要由专业人员来判断,普通百姓最好放弃使用。
2、可能减效失效。青霉素、头孢菌素等抗生素稳定性较差,很容易减效或失效,过期后服用可能造成病情的延误。还有用于心绞痛急救的硝酸甘油,挥发性强,一旦过了有效期或因保存不当导致失效,可能付出的就是生命的代价。
3、毒性增加。疫苗、血清如放过期,毒性会增加;如四环素过期后产生的毒性,轻则导致呕吐,重则影响肝肾。此外,处置不当还会诱发疾病,比如青霉素如果散发到空气中,可能诱发青霉素过敏;一些粉剂若不慎沾到皮肤上,会引起皮肤红肿、溃烂等。
4、药品过期后其有效成分含量降低。药品发挥不出原来的药效。有时,甚至还会导致药品化学成分的改变,对人体产生损害。比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放置时间过长,容易被氧化,而氧化后的VC对人体有害。磺胺类、青霉素类药品过期,则容易引发过敏和休克。
5、有些药物因为保存不当,该冷藏的没冷藏,该密封的不密封,很可能还没过期,就已经变质。如糖浆或许会因此发霉,中药蜜丸也可能因此生虫、变干。若不小心服用了这样的药,会对身体产生伤害。
6、过期药处理不当的危害。如果大量的过期药扔到生活垃圾站里,并随土填埋,就会对土壤以及水源造成巨大危害。一些过期药中含有的化学元素,甚至有毒物质,如果它们产生的毒性物质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就会长久沉淀下来。另外一些黑心商人以低价收购包装完整的过期药品,然后将假药装进真药的包装里,最终再流向市场,成为了假药猖獗的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