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梁园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律自场赔偿原告王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等共计306635元,但黑心“老赖”至今躲避执行,致使受伤人王某长期受伤痛折磨,近日不幸去世。
2014年9月,原告王某受雇于被告律自场,为另一村民建房,双方口头约定,一天劳务费90元。2014年10月8日下午2点左右,原告王某受被告律自场雇佣和指派,在其承包的建房工地上从高处摔伤。事发后,被告律自场将原告送往商丘市中心医院救治,经医院检查发现原告王某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伤势过重,需转院治疗。随后家人租一辆急救车将原告王某送往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救治。2014年10月9日,王某入住河南省洛阳正骨医院住院治疗20天,花医疗费53522元。住院期间被告律自场在医院交3000元,后又给原告10000元。2015年6月8日,王某的伤情经司法鉴定为胸12椎体爆裂性骨折并截瘫为2级伤残,亟需二次手术治疗,生活也不能自理,需要终身护理依赖。
被告律自场虽然在住院治疗期间预先支付了部分医疗费,但之后再也没有过问过王某的治疗。为维护自身权益,王某诉至法庭。
2015年8月28日法院作出(2015)商梁民初字第00774号判决,判令被告律自场支付原告王某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金306635元;一审案件受理费6000元、工钱1215元等。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期间执行人员扣押被执行人面包车1辆,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
在之后的两年间,家人为王某治疗伤痛,先后前往郑州和商丘住院并花费大量的医疗费,无奈查扣车辆价值太低,无法保障王某的治疗费用,2017年9月中旬,王某终因伤病过重不治身亡,但黑心“老赖”至今仍没有露面。
为查找律自场的下落,执行法官虽然多次前往其家中,均没有发现其踪迹,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的行为,已将律自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还将报公安机关按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进行追逃。在此奉劝律自场及亲属,看到信息后及时返回,积极配合法院执行,以告慰不幸去世的王某。否则,终究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标题:雇工受伤瘫痪身亡,黑心“老赖”至今躲藏,请举报
编辑:王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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