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郭广昌失联,早就料到这份黑鉴定是送钱帮黑心医院定做的!连国家卫计委,司法部都支持我投诉!
投诉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罗光华 李朝辉的错误鉴定报告
孕妇抢救的时候,这间垃圾医院的抢救主任看过产检记录当时就和家属说,怎么没验血糖呢,有验的话就不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的,素不知道是自己的医院漏检造成的!
这间垃圾医院漏检了三项国家立法规定的必检项目让孕妇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小病成了大病,已经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必须承担后果的!医院给孕妇安一个子虚乌有的日本病掩盖真相推卸责任!明明是医院负主要责任鉴定中心却帮医院说成无责任,鉴定中心真是医院的好帮手啊!孕妇怀孕期间查出来的糖尿病都叫妊娠期糖尿病这是国家WS 397-2012卫生部文件立法强制分类的,你们难道不知道?孕妇明明是漏检造成的妊娠期糖尿病合并酮症酸中毒,鉴定中心居然信那间垃圾医院给孕妇安的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中国标准不采用居然这么先进采用日本标准?骗群众不懂医学是吧?孕妇糖尿病筛查是最严格的,国家卫生部 WS 331-2011文件还为此出了强制法规医院必须给孕妇做的以保证孕妇怀孕期间的安全!都漏检了,你们居然能推测患者就算做检查也肯定检测不到?不验过能确定?鉴定中心的人是神仙还是神棍?而是靠推断的?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筛查是最严格的而且国家立法规定医院必须要给孕妇做的,孕妇需要在24到28周之间必须做一次耐糖量测试,就是喝75克糖水,过一个小时在来验血糖值,胰岛系统正常的人能很快把血糖降下来恢复正常,胰岛系统不正常的血糖值会偏高,这样来检查孕妇是否有糖尿病的,连这个这么重要的检查都漏了,现在鉴定中心居然能违背医学常理,说就算检查也检查不出,还说这个糖尿病是突发的,明明糖尿病是慢性病,怎么就成了突发病?鉴定中心的法医的知识是哪里学来的?难道也是靠百度的?国家WS 397-2012卫生部文件里面写明糖尿病是慢性病的!我打去中国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几十个电话,他们都说没听过这个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查中国卫生系统也没有的,还反问我不检查过怎么知道检查不出!省市区各级部门我也咨询过也没找到这个爆发性一型糖尿病,也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做人要有良心,鉴定费都1.1万给你们了,却这么不负责任不顾实事害孕妇,难道医院比我们给的钱更多?难道你们提倡产检是不重要的?违背国家意旨? 难道人有没有糖尿病不是靠验血糖,而是能通过推测的?这么低级的错误是鉴定中心所谓专家所为?司法局领导你们可以叫鉴定中心帮你们推测一下有没有糖尿病试试看!看看他们是不是这么神!
鉴于国家司法局司鉴局副局长邓甲明领导的重视邮件回复我已经叫彻查事件,现本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中山大学鉴定中心出具的是一份不科学的错误鉴定!卫计委WS397-2012 糖尿病筛查和诊断文件里面有国家对糖尿病的强制性分类,里面是没有那个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的日本病的!是医院为了逃避责任在百度找出来的一个假病!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卫计委 WS331-2011 妊娠期糖尿病诊断 这份文件是强制性医院必须对孕妇进行糖尿病筛查的,漏检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而且孕妇首次产检已经和医院签了协议是全部检查都做的,不做或者漏检后果要违反一方负责的!不是鉴定中心说的关系轻微这样就带过的!最重要的是人有没有糖尿病必须验血糖确定的,不是鉴定中心靠推测能断定的!本人已经咨询过国家卫计委和省市区卫计委答案都是一致的,漏检肯定都要负主要责任的,连我这里的禅城区卫计委的领导也说了,漏检肯定要负责任的,只是多少问题!鉴定中心居然说成零责任,你说多害人!本人多次打中国卫计委热线01012320 这是对话录音
在中国医疗卫生系统也查不到那个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的日本病!还叫我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我现在请求广州司法局把我这个鉴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科学公平公正从新调查一下确实有错误可以提出司法纠正!还患者公道,体现司法公正!
对中山大学法医鉴定的再补充
这间黑心区级私人医院,从头到尾都是谎话连篇厚颜无耻的,在事实面前从来都不承认是漏检的,居然说是医生口头告诉了孕妇,是孕妇说不做的,好彩孕妇没死,要是死了就死无对证了。这间黑心医院最后还留一手,怕一旦谎言给揭穿,就帮孕妇安了一个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说这个糖尿病是突发的,就算检查都检查不出的,这样来逃避法律责任!这间黑心医院连一个像样的糖尿病专家都没有的,居然发现一个连中国卫计委都说没听过的日本病?我就不明白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凭什么会支持这个叫爆发性一型糖尿病的!这个病只有在百度能搜索得到,是一个日本学者2000年提出的。我咨询了中国卫计委,中国疾控中心,省卫计委,市卫计委,区卫计委,我们这里的市妇幼保健院,都说中国没有这个病,孕妇只要是怀孕期间查出来的都叫妊娠期糖尿病,这是国家国家WS 397-2012卫生部文件立法强制分类医院执行的,然后在帮孕妇在24-28周进行糖尿病筛查的WS 331-2011文件还为此出了强制法规医院必须做的!用来保护孕妇怀孕安全的,漏检的话必须受到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孕妇明明是漏检造成的妊娠期糖尿病合并酮症酸中毒,通常是发生在怀孕后期,越后期越严重,所以国家才会立法24-28周内必须做最严格的糖尿病筛查!其实从一开这个黑心医院就漏检了尿常规,和空腹血糖这两项,一共漏检了三项让孕妇尽早发现糖尿病的检验,让小病成了大病的严重后果!现在居然给中山大学鉴定中心也说成无责任,从法律法规中国没有这个爆发性一型糖尿,从医学角度,糖尿病是慢性病,这个酮症酸中毒只是一个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就是说孕妇之前肯定有糖尿病,随着怀孕越后期越加重!才出现酮症酸中毒的!这更能说明之前只要没漏检的话绝对能检查出孕妇有糖尿病,中国乃至世界没有检查不出来的糖尿病!人有没有糖尿病必须要验血糖确定的,都漏检了就能凭一个子虚乌有的日本病来逃避责任?百度随便都能搜索得到一百几十种莫名其妙的糖尿病,我昨晚搜了下百度却只有一个叫暴发型一型糖尿病有简短解析,也说到这个暴发性一型糖尿病发病前几个星期肯定是高血糖状态的,说明肯定能提前检查出来的!这间黑心医院又跑出来一个爆发性一型糖尿病!这两个病又是同一个吗?谁能解析?司法局同志们应该相信了吧,这个爆发性一型糖尿病是子虚乌有的!乱七八糟随便在百度找一个安在孕妇身上就能逃避责任?那么这个子虚乌有的病在中国卫生系统里面找不到的,能报销医药费不,能申请医保不?有法律法规的不支持,却支持一个在百度搜索出来的,这中山大学鉴定中心真黑真害人!怪不得中国卫计委都叫我去相关部门投诉了,司法部司鉴局副局长马甲明都叫你们能帮我主持公道,还孕妇一个清白了!最后总结一下,无论这间黑心医院帮孕妇安个什么样的糖尿病,也改变不了糖尿病是必须通过验血糖来确定的,这是国家卫计委WS 397-2012里面的第6,第7大节里面有强制性提到的,都漏检了,你能凭推测说孕妇24-24周之内没患妊娠期糖尿病?不验过能知道?除非你鉴定中心的法医是神仙,能预知过去未来?不是就是神棍,帮黑心医院做了一份独身订造的黑鉴定!本来妊娠期糖尿病只要早发现早干预治疗都是小病,现在漏检造成一死一重伤,这黑心医院不好好反醒反而百般狡辩,这黑鉴定机构却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医学常理来做出公平公正的鉴定!等着受国家法律法规制裁吧!
鉴于郭广昌失联,早就料到这份黑鉴定是送钱帮黑心医院定做的!连国家卫计委,司法部都支持我投诉!
发布:2016-01-24 07:41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次
摘要: 投诉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罗光华 李朝辉的错误鉴定报告孕妇抢救的时候,这间垃圾医院的抢救主任看过产检记录当时就和家属说,怎么没验血糖呢,有验的话就不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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